参评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实施细则
一、评审组织:
研究生学院成立2012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崔满红
成员:赵国浩、陈阳、王惠萍、郭建宇、张建文、程鑫(2012级博士)
二、评审依据:
1、《我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晋财大校[2012]51号);
2、《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晋财大校[2009]91号);
3、“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相关科研管理规定”;
4、本“实施细则”。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3人,奖励每人3万元。
四、参评范围:2010、201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五、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违纪行为记录取消评审资格);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取消评审资格)。
六、评审办法:
1.按评分结果二、三年级综合排队;
2.学习成绩认定、荣誉加分等由研究生学院认定;
3.德育考核由导师认定;
4.科研成果由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科研处认定:
(1)科研成果时间认定:自入学之日起计;
(2)科研成果范围认定:以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博士研究生(或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名义发表的论文或课题、著作等;
(3)帮助主编统稿的,按副主编计;
(4)著作中有分工的按分工计,没有分工的按平均分计。
七、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
1、组织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进行个人申报,填写《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和《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综合测评表》(见附件二);
2、科研成果及有关证书等原件提交时间为12月25日上午。
3、根据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填写《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见附件三);
4、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步评审后,填写《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院级公示用)》(见附件四)。
5、公示内容:
《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三)、
《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院级公示用)》(附件四)。
6、12月25日下午4: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档各一式四份(附相关证书原件)报送辅导员办公室。
7、所有附件表格从研究生学院网页《关于评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中下载。
附:
1、《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综合测评表》
3、《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
4、《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院级公示用)》
5、《澳门威斯尼斯615人官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上报学校用)》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