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必须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对象
1、校内生源。达到国家一区复试线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和我校各专业调剂需求进行校内调剂,提交《校内调剂申请表》(见附件)。
2、校外生源。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和我校各专业调剂需求进行网上提交调剂申请。为了优化我校研究生生源结构,“985”高校本科毕业报考“985”高校考生优先接受调剂,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复试合格,优先录取为公费计划生。
三、调剂专业
1、我校有34个专业接收调剂申请,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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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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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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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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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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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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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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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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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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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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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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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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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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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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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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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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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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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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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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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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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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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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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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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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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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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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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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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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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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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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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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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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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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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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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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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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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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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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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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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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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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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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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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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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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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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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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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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0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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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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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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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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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
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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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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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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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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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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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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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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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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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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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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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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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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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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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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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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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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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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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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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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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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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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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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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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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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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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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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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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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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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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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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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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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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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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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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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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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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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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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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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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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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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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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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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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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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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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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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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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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125400
|
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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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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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5”高校本科毕业报考“985”高校考生除可在以上34个专业申请调剂外,在达到我校复试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还可以申请调剂以下专业: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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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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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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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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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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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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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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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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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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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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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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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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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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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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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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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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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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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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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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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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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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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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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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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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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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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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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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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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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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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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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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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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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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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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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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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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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审计硕士(025700)四个专业不接受调剂。
四、调剂流程
1、根据国家线达线情况,按本专业计划的1:1.2比例的需求确定调剂名额,调满为止。
2、各专业调剂组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考生,本专业或一级学科下的相近专业的考生优先考虑。
5、校外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要在24小时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