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一批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目前部分专业有剩余计划,现进行第二次调剂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调剂考生必须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方式
所有调剂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和我校各专业调剂需求进行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三、调剂专业
我校有21个专业接收调剂申请,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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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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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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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调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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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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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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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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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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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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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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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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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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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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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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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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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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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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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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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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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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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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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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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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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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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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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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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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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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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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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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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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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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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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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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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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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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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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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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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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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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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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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含:数理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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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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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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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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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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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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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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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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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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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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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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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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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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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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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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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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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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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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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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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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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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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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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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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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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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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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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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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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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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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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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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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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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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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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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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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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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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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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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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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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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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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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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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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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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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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剂流程
1、按本专业调剂计划的1:1.2比例的需求确定调剂名额,调满为止。
2、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4月11日12:00—4月13日12:00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相关调剂信息。
3、研招办于4月13日下午组织各专业调剂组进行调剂,各专业调剂组根据初试成绩、学业情况、报考专业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同等条件下,985或211学校的生源优先考虑。
4、研招办于4月13日前向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要在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上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