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5] 78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所有允许应届本科生报考专业均招收推免生,各专业招收推免生的计划不超过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的50%。
二、申请条件
(一)经所在学校推荐,确认已获得推免资格。
(二)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含)以上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97分(含)以上,英语专业推免生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
(三)按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研招办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资格审查、英语(英语专业二外)口试、专业基础笔试(按学科门类命题)、专业课笔试和专业面试等。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2016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细则。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和审核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填写的《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本科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项目立项(结项)书、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5、《我校2016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
(四)预录取
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本专业拟接收推免生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录满为止。复试总成绩=英语(英语专业二外)口试成绩+专业基础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考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者。
3、不能按时毕业,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者。
4、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中有不及格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成绩良好以下、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其他与推免工作相冲突的考试,政审、体检不合格及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五)审定与公示拟录取名单
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我校研招办上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和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审定,审定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推免生接收工作期间,我校保证考生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并设举报电话和信箱。对考生申诉一经查实,由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责成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组进行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回复考生。对举报并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咨询电话:7666904
举报电话:7666078,7666904
举报信箱:sxcdyjs_yzb@163.com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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